我喜欢把企业按照“价值”分成三个类型。
第一类企业是可以帮助用户发现需求,引导用户期望,解决用户问题,然后获取高额回报的企业。
这样的企业在获取回报的同时也会带来很高的社会价值。
大部分成功的企业,在初期都是这样的企业。但大部分这样的企业,也会在后期慢慢失去创新能力,甚至沦为圈钱的工具。比如,微软。
这类企业中的强者是可以持续创新持续循环这个发现需求、引导期望、解决需求、获取回报的过程。比如,apple。
一个正常的创业公司(所谓正常:不是靠“关系资源”,不是投机倒把,不是xx)要想走向成功,基本上都需要作这类企业。起码一开始要作这类企业。因为竞争越来越激烈,不能创新就很难成功。
第二类企业是可以帮助用户解决问题,然后获取回报的企业。
绝大部分公司都应该属于这类企业。他们的创新其实只是“小创新”,他们更多是在做着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的事情,而不是先帮助用户发现需求然后解决。
第三类企业是一类纯粹为了榨取更多商业利益而存在。他们不会给用户带来任何价值,也不会带来任何社会价值的企业。
这类企业在初期一般靠的是“关系”或者投机倒或者XXX把。他们留下的,除了满地铜臭,不会再有任何有真正价值的东西。这类企业往往会是整个社会的大毒瘤,甚至是社会中最大的毒枭。他们的用户在付出金钱或者劳动的同时,成为了毒品的受害者。
这类企业在中国不多也不少,目前中国市场99%的网游都在此之列。能搞出来这种企业的人往往总是那么几张脸,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应该数史玉柱、江南春。
从汉卡之后,史玉柱做的任何产品任何企业都是这样的。 如果说脑白金只是投机倒把,那么巨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贩毒集团。他们在骗取巨额钱财的同时不仅没有给用户带来价值,还在深深的毒害每个用户的身心和家庭,甚至残酷的毒害着整个社会。
而这种人和这种企业却往往总可以堂而皇之的站在最高领奖台上,人模狗样的成为人师,著书论道大谈成功,受众人吹捧。没有任何廉耻之心。
甚至没有人记得“他们其实是毒贩”、“我们的儿女兄弟就是他们的吸毒受害者”。
如果不能基于用户需求去思考可以给用户带来价值的创新,那就不叫创新。只能算是“歪主意”。
真正的创新者是可以保持持续创新的人,可以不但挑战自己的人。但,这一切,源于他们对于“价值”的观念。